建设集团即将承担新疆克拉玛依至塔城高速公路代建业务

2011-01-24


    为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大力支持新疆基础设施建设,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达成合作意向,拟由山东高速建设集团以代建制模式承担新疆克拉玛依至塔城高速公路(含S201线风雪治理路段)建设管理任务,以实际行动支援新疆公路建设。

    该项目是新疆“两纵三横两环八通道”骨架干线公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克拉玛依市白碱滩(接拟建中的克拉玛依至乌尔禾高速公路),经托里县、额敏县、塔城县,到达项目终点巴克图口岸。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深化西部大开发战略,提升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新疆建设成为连接中亚、南亚、西亚的国际战略通道,拓展我国经济发展战略空间,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战略支撑作用。

    该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28m,设计时速100~120km/h;主线全长217.744 km,连接线30.608 km,全线共设特大桥1座,大桥25座,中小桥34座,涵洞473道,互通立交7处,分离立交14处,通道103道;设置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