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与济南市公安局共同打造良好收费工作环境

2010-03-04

    目前途经济南市的高速公路达300余公里,发生在高速公路上(包括服务区、收费站以及两侧隔离带)的治安、刑事案件及群众求助呈上升趋势。为维护安全畅通的运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地处置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及群众求助,使“110”接出警工作实现“无缝对接”,不留死角,集团公司与济南市公安局近日联合下文,对保障收费站的正常运营秩序及安全畅通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高速公路上或收费站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和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群众紧急求助的警情,辖区公安机关应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二是对违反《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正常经营管理秩序活动的警情,辖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赶赴现场依法处置,维护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三是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在高速公路上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制式警车通行收费站程序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