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圆满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

2021-09-24

近日,年初新划入山东高速集团管理的莱芜市公路产业开发中心完成公司制改革,标志着山东高速集团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任务,集团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实现清零。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山东高速集团强化主体责任担当,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山东省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的重要部署,坚持因企施策、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出现一户、改制一户、全面清零”的目标,制定了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统筹利用改制存续、破产清算、解散注销等方式,先后依法规范完成18户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完成率100%,居省属企业前列。

通过实施公司制改革,山东高速集团有力推动了权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和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为集团权属单位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打下坚实基础,有力助推“六型山高”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