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至滕州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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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000MA3NWHG57202102F022246

项目名称

临沂至滕州公路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直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SG202405538-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2405538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公路〔2024〕4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临滕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临滕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齐鲁电子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54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企业自筹;30%企业自筹,70%银行贷款

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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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临沂至滕州公路工程路线起自长深高速临沂河东互通南约4公里处,经临沂市河东区、沂河新区、兰山区、费县、平邑县,枣庄市山亭区、滕州市,止于龙阳镇北,终点设滕州北枢纽互通与京台高速交叉,向西接枣菏高速。路线全长140.770公里,全线共设特大桥8座,大桥29座,中桥18座,小桥2座,涵洞99道;隧道7座;互通立交14处(其中枢纽互通立交4处,一般互通立交10处),分离立交16座,通道98座,天桥25座;服务区3处、养护工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10处;隧道管理养护站及隧道通信监控站2处。本次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范围为全线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缓冲设施、视线诱导设施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全线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缓冲设施、视线诱导设施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交安工程一标段:K0+000-K33+677所含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缓冲设施、视线诱导设施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交安工程二标段:K33+677-K88+230所含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缓冲设施、视线诱导设施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交安工程三标段:K88+230-K140+770所含的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缓冲设施、视线诱导设施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交安工程一标段,标段号:LTJA-1,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33+677,标段长度:33.677KM;2. 标段名称:交安工程二标段,标段号:LTJA-2,起始桩号:K33+677, 结束桩号:K88+230,标段长度:54.533KM;3. 标段名称:交安工程三标段,标段号:LTJA-3,起始桩号:K88+230, 结束桩号:K140+770,标段长度:52.54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交安工程一标段
(LTJA-1)

K0+000-K33+677主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缓冲设施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累计不少于30公里的(其中护栏、标志、标线均不少于30公里,可为单个合同或多个合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1-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交安工程(须涵盖护栏、标志、标线三项施工内容)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交安工程(须涵盖护栏、标志、标线三项施工内容)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无。

交安工程二标段
(LTJA-2)

K33+677-K88+230主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缓冲设施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累计不少于30公里的(其中护栏、标志、标线均不少于30公里,可为单个合同或多个合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1-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交安工程(需涵盖护栏、标志、标线三项施工内容)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交安工程(需涵盖护栏、标志、标线三项施工内容)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严禁转包及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无。

交安工程三标段
(LTJA-3)

K88+230-K140+770主线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缓冲设施及防眩设施等)施工。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累计不少于30公里的(其中护栏、标志、标线均不少于30公里,可为单个合同或多个合同)高速公路交安工程施工业绩。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1-2023年)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财务状况。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交安工程(需涵盖护栏、标志、标线三项施工内容)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的交安工程(需涵盖护栏、标志、标线三项施工内容)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C2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