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2-12-151.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370100MA3NWHG57202116F023108 |
项目名称 |
荣乌高速烟台枢纽至蓬莱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烟台市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
招标备案号 |
SG202212282-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SG202212282 |
招标类别 |
施工 |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项审〔2022〕315号 |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095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30%,国内银行贷款70% |
|
评标细则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路线烟台枢纽互通立交东(荣乌高速与烟海高速主线交叉点东约1.8公里处),顺接荣乌高速威海至烟海高速段,经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经济开发区、福山区、蓬莱区,止于S17蓬栖高速与项目交叉的蓬莱枢纽互通立交。路线全长61.217公里,全线设大桥5座;中桥10座;小桥8座;涵洞84道;互通式立体交叉10处,其中枢纽互通4处,一般立交6处;分离立交29处(新建7处,加宽8处,拆除新建14处);天桥24座、通道26道;服务区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改造利用),路管中心、养护工区各1处(均为利用),匝道收费站6处。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或单侧拼宽方式扩建路段的路基宽度42.0米,采用单侧分离加宽方式扩建路段新建幅路基宽度20.75米(完全利用老路幅路基宽度维持26米)。 计划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招标范围为: 施工一标段:本项目全线(K137+226.362-K156+600)所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 施工二标段:本项目全线(K156+600-K176+103)所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涉铁工程、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 施工三标段:本项目全线(K176+103-K198+443.577)所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不含互通立交匝道圈及房建场区等绿化)、预埋管线工程、临时工程、三改工程、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YPSG-1,起始桩号:K137+226.362, 结束桩号:K156+600,标段长度:19.376KM;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YPSG-2,起始桩号:K156+600, 结束桩号:K176+103,标段长度:19.503KM;3.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段,标段号:YPSG-3,起始桩号:K176+103, 结束桩号:K198+443.577,标段长度:22.341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
施工一标段 |
起始桩号:K137+226.362, 结束桩号:K156+600,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方式或单侧拼宽方式扩建路段的路基宽度42.0米,采用单侧分离加框方式扩建路段新建一幅路基宽度20.75米(利用老路做一幅路基路基宽度维持26 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拼接加宽的原桥涵其极限承载力满足公路-I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系数为0.1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之日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
分包要求 |
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
|
其他要求 |
无 |
|||
|
施工二标段 |
起始桩号:K156+600, 结束桩号:K176+103,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方式或单侧拼宽方式扩建路段的路基宽度42.0米,采用单侧分离加框方式扩建路段新建一幅路基宽度20.75米(利用老路做一幅路基路基宽度维持26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拼接加宽的原桥涵其极限承载力满足公路-I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系数为0.1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之日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桥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
|
分包要求 |
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1〕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各自承担内容的相应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
|
其他要求 |
无 |
|||
|
施工三标段 |
起始桩号:K176+103, 结束桩号:K198+443.577,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方式或单侧拼宽方式扩建路段的路基宽度42.0米,采用单侧分离加框方式扩建路段新建一幅路基宽度20.75米(利用老路做一幅路基路基宽度维持26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拼接加宽的原桥涵其极限承载力满足公路-I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系数为0.10,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路面工程累计均不少于20公里的施工业绩(如单个标段内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工程,则分别计算路基、路面里程长度)。 注:上述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 |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
信誉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