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坪岚线区间桥梁加固整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1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日照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坪岚线区间桥梁加固整修采购项目已由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根据坪岚线区间桥梁自检及外部专业单位桥涵检测技术资料,当前管内铁路桥梁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经对接专业单位整体评估,结合管内铁路桥梁实际,拟对坪岚线区间铁路桥梁实施加固整修。本采购项目内各处桥梁加固及整修标准须满足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坪岚铁路桥涵大中修工程设计》。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坪岚线K3+721 诸睦大桥位于铁牛庙站—汾水镇站间,全长348.07m,为16-20m钢筋混凝土T 形梁桥。圆端形桥墩,耳墙式桥台,明挖扩大基础。该桥第7#、8#、9#、10#桥墩存在病害且整体刚度不足,桥下护砌薄弱,梁体部分涂装失效,另受今年降水影响,原桥下河道冲刷严重,河道由原7-9#墩间扩至7-10#墩间,对该桥进行大修加固。

第二标段,坪岚铁路桥梁普遍存在作业通道及吊围栏托架锈蚀严重,主副托架开焊,部分托架锚栓螺母不满帽甚至脱落,步行板混凝土保护层脱落、裂纹等病害,对桥梁作业通道及吊围栏进行综合整治。

范围: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为诸睦大桥桥墩加固及河床护砌,主要实施内容为:

1、对坪岚线诸睦大桥第7#、8#、9#、10#墩进行桥墩包箍;

2、对坪岚线诸睦大桥第7#、8#、9#、10#墩上下游一定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河床护砌、河道清理、河道顺接、决口封堵。

第二标段为作业通道及吊围栏综合整治,主要实施内容为:

1、更换坪岚线K0+089处桥等10座铁路桥梁的作业通道、避车台托架及栏杆;

2、对坪岚线K13+492处桥等4座铁路桥梁进行既有托架加固及油漆处理;

3、更换坪岚线K0+089处桥等14座铁路桥梁的吊围栏;

4、更换坪岚线K0+089处桥等14座铁路桥梁的人行道步板及吊围栏步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铁路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9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16日9时0分 2020年11月20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20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请于2020年11月16日至 2020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5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东路东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人信誉自查承诺及信誉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以上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箱发至招标人备查(3553673621@qq.com)。(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633-3978107、13963053078)。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500,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对2个标段有意向的投标人均可投标,兼投兼中。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0531-89251595)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东路东首

何先生

0633-3978101

电子邮件:35536736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