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心机房及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05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宁市
一、招标条件
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心机房及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整个楼地上高十层,地下一层,大楼一和六到十层以办公为主。为满足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智能化办公大楼建设的要求,需进行中心机房及大屏幕显示系统设备的采购。
范围:二个包件(包件1:中心机房设备;包件2:大屏幕显示系统。)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中心机房设备、大屏幕显示系统等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技术培训、质量保证及整个网络的系统集成等相关工作。以上内容均包含在总报价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还应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招标人不作强制要求的产品除外)。
②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个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财务要求: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的,2018或2019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④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⑤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同时确认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并提供原厂授权及保修服务承诺函;本次采购设备要求自主品牌,非OEM(代加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11月6日9时0分 到 2020年11月10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经办人请于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保修服务承诺函、授权委托书(盖章)、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原件到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招标人审核资料无误,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0 元,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中 2 个包件投标,可中 1 个包件。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企管部(0531-80672771)。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济宁市鸿翔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南路23号
联 系 人:刘侠
电 话:17686196307
电子邮件:sdgssjyz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