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坪岚线区间桥涵综合整修工程项目询价公告

2020-11-0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日照市

一、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坪岚线区间桥涵综合整修工程项目已由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本项目按《坪岚铁路桥涵大中修设计》要求,对坪岚线区间桥涵实施综合整修工程,本项目工程范围包含坪岚线区间桥梁、涵洞,各部分工程均须严格遵照岚山管理处《坪岚铁路桥涵大中修设计》文件执行,施工行为严格遵守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范围:(1)盖板涵盖板保护层修复:对坪岚线K10+243、K11+532、K21+181、K23+612、K24+477、K25+787、K29+045共计7处盖板涵的盖板底板进行保护性修复。

(2)梁体横向加固及涂装:对坪岚线K0+089、K5+665、K23+054、 K16+339处4座混凝土梁桥实施梁体横向加固及涂装。

(3)桥梁支座防护:对坪岚线K0+089、K1+911、K3+721、K4+001、K4+161、K5+665、K6+509、K7+248、K7+946、K13+492、K16+339、K18+243、K18+567、K23+054共计14座铁路桥梁进行支座油漆防护处理,对坪岚线K13+492处桥进行支座加固处理,解决梁体内预埋锚栓剪断的病害

(4)涵洞桥梁护锥修补:对坪岚线区间内所有铁路桥梁(15座)、涵洞(116处)护锥进行杂草清除、护锥勾缝处理。

(5)L型挡砟板安设:对坪岚线K1+911、K3+721、K18+567处桥梁通行人员、车辆的桥孔增设L型挡砟块。

(6)更换梁端横向挡砟板、线间盖板,增设台尾挡砟墙:更换坪岚线K4+001处桥的线间盖板;更换坪岚线K0+089、K1+911、K3+721、K4+001、K4+161、K5+665、K6+509、K7+248、K7+946、K13+492、K16+339、K18+243、K18+567、K23+054共计14座铁路桥梁的梁端横向挡砟板、滴水檐、泄水管,桥台尾部增设挡砟墙。

(7)涵洞栏杆增设:对坪岚线区间内116处涵洞增设安全防护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铁路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财务要求:报价人2017年、2018年、2019年流动比率分别(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报价人2017年1月1日-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报价人在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③报价人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④未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⑧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1月4日9时0分 2020年11月6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6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报价人请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人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信誉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上原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2733929@qq.com),电话联系采购人,联系方式:0633-3978107/13963053078,采购人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发送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0,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东路东首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机关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0531-89251595)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东路东首岚山管理处

何臣之

13963053078

电子邮件:shandongs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