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等高速公路跨线桥、服务区及广告位租赁项目招商公告

2020-10-2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等高速公路跨线桥、服务区及广告位租赁项目招商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1、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

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项目主线全长75.34公里,经过泰安市岱岳区、肥城市、济南市平阴县和聊城市东阿县。

2、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

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项目主线全长54.402公里,经过淄博市高青县、滨州市高新区、博兴县、东营市广饶县。

3、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

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项目主线全长152.191公里,经潍坊市潍城区、安丘市、诸城市、日照市五莲县、东港区,与日兰高速相接。

4、龙口至青岛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

龙口至青岛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项目主线全长66.73公里,北起龙口港疏港公路与荣乌高速交叉的龙港南枢纽,经龙口市、招远市、莱西市,与在建的龙青高速莱西至城阳段相接。

范围: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及龙口至青岛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等4条高速公路跨线桥及服务区三面翻广告位租赁,共计52处广告位载体已施工完毕,现进行承租商招标,承租期三年。本次招商共划分为九个标段,兼投可兼中,招商范围为:

第一标段: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项目(泰安境内)4个跨线桥广告位租赁。

第二标段: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项目(济南平阴境内)5个跨线桥广告位租赁。

第三标段: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项目(滨州境内)3个跨线桥广告位。

第四标段: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项目(滨州、东营境内)6个跨线桥广告位。

第五标段: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项目广饶服务区8个服务区三面翻广告位租赁

第六标段: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项目K41+150-K85+200 (潍坊境内)6个跨线桥广告位。

第七标段: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项目K96+300-K135+300(潍坊境内)5个跨线桥广告位。

第八标段: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项目K137+150-K185+750(日照境内)7个跨线桥广告位。

第九标段:龙口至青岛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项目8个跨线桥广告位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括媒体设计、制作、发布、营销策划、代理国内广告等相关内容;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路或其他户外广告媒体销售业绩两个及以上(单个业绩合同额不得低于20万元)。

信誉要求:(1)潜在投标人(包括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无在高速公路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无违法记录,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合作历史中无不诚信经营或违约经营的行为,该不诚信经营或违约经营的行为指:①中标后不签订合同;②逾期不交租赁费且达到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③达到撤场条件而没在规定时间内撤场的;④违反甲方的管理规定,被甲方连续两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的;⑤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其他要求:(1)本项目所列广告经营权实行各标段整体招商。不接受按项目所列部分广告点位或个别类型广告点位的投标。

(2)同一标段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参)股公司,存在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8日9时0分 2020年11月3日16时3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日16时3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请投标人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每工作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写字楼805室)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相关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100,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在山东高速招商服务中心(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写字楼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界面划分:

国高青兰线泰安-东阿界(含黄河大桥)段、长深高速高青至广饶段、荣乌国家高速公路潍坊至日照联络线潍城至日照段及龙口至青岛公路龙口至莱西(沈海高速)段等等4条高速公路的跨线桥及广饶服务区三面翻广告位均已安装完毕,承租商引进符合招商单位要求的各类别品牌合作单位。

2、招租方式:

本项目由广告位产权单位与承租商签订协议,由承租商负责引进符合招商单位要求的各类别品牌合作单位。租赁期限均为3年。租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3、招商单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若勘察现场,请自行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要求对招商文件澄清和解答的应在2020年11月4日10:00时前,将需要澄清问题的Word版文本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83630158@qq.com,并电话(0531-89255891)告知,逾期不予澄清和解答。

4、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9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9个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写字楼

郭霞

13964061535

电子邮件:836301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