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2020年度净水、污水处理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0-09-29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集团2020年度净水、污水处理设备集中采购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拟采购污水处理设备、净水处理设备。
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
1、污水处理设备,包括回用池、回用水供水设备、调节池、溢流井等土建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提供水质监测、图纸、办理所有相关手续、缺陷责任期维护管理,同时还应包含回用池的高液位自动报警装置,回用池的溢流管、阀门井、洒水栓、中水标志牌、阀门井及中水口的带锁装置,控制箱及控制箱以下的电力、控制线缆、穿线管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内容;
2、净水设备,净水设备配电柜、水泵、储水箱、泵房水处理系统等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
3、估算采购数量污水处理设备12套、净水处理设备22套(含泵房水处理系统4套),预计供货期为2020年10月至2021年5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所投标设备的深化设计、供应,以及必要的土建施工和安装调试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或安装等。
资质要求:设备生产商: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设备代理商:应持有合格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19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100万元以上,所投标同类设备的供货及安装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9月29日9时0分 到 2020年10月12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20年10月12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20 年10月12日17时0分前(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在线提交报名。通过在线报名审核并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登陆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
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400元,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标书费用转入(公户或私人账户均可)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和所投包件号,并将转账回执发送至邮箱:sdgsjzcg@163.com。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8时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dhsg.com)、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
6. 标书费接收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110145114570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商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 系 人:董先生 陈女士
电 话:0531-89250212 89250229
电子邮件:sdgsjz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