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路缘石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0-09-2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

一、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路缘石竞争性谈判采购已由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现根据施工生产需求采购花岗岩路缘石一批次。卸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永安镇永安村,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每个报价人可对其中1个包件报价,可中其中1个包件,成交候选人签订合同数量由采购人视谈判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范围:包件号1 花岗岩路缘石 规格 平式15*15*49.5 计量单位 m³ 计划采购数量 2997

花岗岩路缘石 规格 立式15*27*49.5 计量单位 m³ 计划采购数量 5548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1.1具有本次报价产品独立法人资格的该产品的生产商或供应商,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1.2 报价人注册资本金要求:生产商或供应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

1.3 资质要求:报价人为本次报价产品生产商或供应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或含相应经营范围)。

1.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2019年)截图。

1.5近年来销售业绩良好,出具近3年(自2018年至今)类似工程的采购物资销售业绩清单。(附300万以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6报价人需确认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提供的材料样品及后续产品经采购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项目技术质量要求。

1.7 报价人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报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9月26日8时0分 2020年9月28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8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凡有意参加谈判报价的单位,请于2020年09月26日至2020年09月28日,登陆山东高速智慧招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手机号15153608867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汇入以下账户,售后概不退

账户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第四合同段项目部

账 号:05151101040020128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乌兰浩特市支行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0 ,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1 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谈判会议上送交。

送交报价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10月2日9时00 分,

送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日9时30 分,

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

王大庆

15153608867

电子邮件:4949012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