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项目智慧高速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0-09-10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项目智慧高速系统集成项目监理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京台公路泰安至枣庄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省委、省政府对“交通强省”"智慧高速”建设的指示精神,根据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上对京台智慧高速示范项目的要求,拟对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项目进行智慧高速提升改造。

本项目为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项目智慧高速改造项目,涉及全线189.493 公里。智慧高速建设应充分结合机电系统的设计,将安全、舒适、智能、前沿引领作为主要建设目标。本项目计划投资约4.07亿元,计划工期18个月。

范围: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项目智慧高速系统集成项目监理服务,监理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网络系统建设、业务系统建设等工程,对建设中所涉及的关键信息技术辅助决策,对各类应用信息系统及硬件设备进行功能性、可靠性、性能等技术指标的检验测试,以及设备供货、运输、保管、安装、开通、试运行、交工、培训、文件及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内容的全部监理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资质要求:持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持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

业绩要求: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建设投资额超过1亿元以上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

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同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并且需要提供至少一个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证明。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同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8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工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

(7)近三年内(2017 年1 月1 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9月10日9时30分 2020年9月16日16时3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6日16时3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请于2020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曲阜市静轩东路206号山东高速京台项目办301室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500,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写字楼5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9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

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 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 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 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0531-89250220)、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京台公路泰安至枣庄改扩建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山东省曲阜市静轩东路206号

张先生

13665360225

电子邮件:sdgsjtx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