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锚具、支座、伸缩缝集中采购公告补充公告
2020-09-03供应商资格要求修改为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报价产品需满足各包件图纸设计、行业标准规范及业主要求,并同时确认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的需要。
1.2资质要求:
1.2.1报价人若为材料生产商,还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
(2)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有效三体系认证证书等。
1.2.2报价人为材料代理商的,应具备: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
(2)报价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报价产品的生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有效三体系认证证书等。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2019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4.业绩要求:
报价产品生产厂家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所报价同类材料的销售业绩达到5000万及以上(以签订时间为准)。
5.报价人及报价产品生产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6)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