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8-26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南市
一、采购条件
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已由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起于青岛即墨市朱家官庄新主线收费站,自东向西依次经过潍坊、淄博、滨州,经唐王枢纽互通立交与G35(济广高速公路)联接,终于济南零点立交,路线全长309.2公里,其中青银高速段286.947公里,济广高速段22.210公里。
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主要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编写,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本项目服务期限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5日内(完成应急预案及相关文件的编写,通过专家评审,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范围:供应商需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环境保护方案等资料,开展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依据本工程环评及环评批复对现场进行考察,查看项目存在的风险物质和风险单元,核实相应应急防范措施是否满足环保要求。
2、开展应急资源调查
参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标准》(GB3077-2013)中要求,对项目实际存在的应急资源进行调查,并按照规范要求单位进行补充。
3、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全面识别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分析预测了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组织专家依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的要求,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判定企业存在的风险等级,编写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4、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内容共分 11 个部分,分别为:总则、企业概况、环境风险分析、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及附件附图。详细阐述突发环境风险发生时的应急措施以及处理流程。
5、专家评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组织相关评估小组对预案和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针对现场及应急预案提出相应审查意见。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环境应急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人员、相关行业协会、相邻重点敏感点单位代表、沿线社区(乡、镇)代表以及环境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
6、编制修改说明形成报告
根据专家意见和打分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编制修改说明,形成最终版报告。报告包括:评审意见表(包括签字表)、应急预案编制说明、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风险评估、应急预案五个部分。
7、 报送备案
将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签署实施后分别送即墨市、胶州市、高密市、昌邑市、坊子区、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峡山区、昌乐县、寿光市、青州市、临淄区、张店区、周村区、邹平县、章丘市、历城区等沿线区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备案或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含)以上长度大于100公里的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业绩。
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1人):同时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备案或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为准)内至少担任过1项(含)以上高速公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②其他人员(3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线性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报价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27日9时0分 到 2020年8月29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9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至采购人邮箱gcglzxgcglb@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以采购人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并电话通知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31-89260275),采购人将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PDF版本)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0 元,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日9时0分
递交方式:供应商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907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9月2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907会议室
七、其他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1-89260275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