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物流骨干网济南后周及莱西中心项目前期手续咨询服务询价询价公告
2020-08-05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南市
一、采购条件
高速公路物流骨干网济南后周及莱西中心项目前期手续咨询服务询价已由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 该项目利用山东高速辖段收费站匝道圈、服务区的碎片化闲置土地,实施物流功能开发,搭建以“快速配送+分布式仓储”为特征物流网络平台项目,创新性开发利用高速公路现有土地建设骨干网仓储设施,促进高速公路与物流设施无缝衔接。
该项目所用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仓库建设、场地硬化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济南后周中心项目,该标段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与济南绕城高速交叉口,总用地面积为28758.52㎡,拟报总建筑面积9861.56㎡。
二标段:莱西中心项目,该标段位于荣潍高速莱西收费站匝道圈内,总用地面积为11857.56㎡,拟报总建筑面积4170.29㎡。
范围:一标段:提供高速公路物流骨干网济南后周中心项目备案立项至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过程前期手续办理咨询服务。
二标段:提供高速公路物流骨干网莱西中心项目备案立项至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全过程前期手续办理咨询服务。
各标段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办理项目备案立项,规划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招标备案及相关配套费用缴纳手续等。具体办理程序以当地审核部门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工程咨询服务内容;
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管理人员2名,具备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内,在执业或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及不良记录;
4.与目标企业无利害关系,也没有其他应回避的事项;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每个报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8月5日9时0分 到 2020年8月7日16时3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7日16时3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报价人请将营业执照、单位资信证书、人员履历(执业证书或职称证)扫描件发送至询价人指定的邮箱(wljtgczb@163.com),并电话通知询价人。询价人将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发售询价文件,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济南市高新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318室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300 元,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3楼1318室。
递交方式: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后,邮寄至我公司。递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晚于指定时间寄出的,询价单位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3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咨询服务费相关说明
1.本项目咨询服务费为包干费用,报价人应综合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手续办理难度、人员和车辆等费用投入及存在的不确定风险。
2.若未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则不支付咨询服务费;甲方提供全部资料后3个月内乙方若未取得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甲方则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 万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由报价人的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汇款时请各报价单位注明项目名称(在备注栏注明一标段:“后周咨询项目投标保证金”;二标段:“莱西咨询项目投标保证金”),并及时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0 年8月11日 12时 00 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银行账号:3803 0281 2920 0371 020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询价人拒绝接受其报价文件。
4.询价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报价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人:山东高速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13楼1318室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31-89251656
电子邮件:wljtg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