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水稳混合料、沥青混合料运输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7-29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
一、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水稳混合料、沥青混合料运输竞争性谈判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项目施工段落划分如下:主线k954+000-k1007+000,长度53km;辅道:k103+000-k157+000,长度54km。
范围:现根据施工需求运输918256吨水稳混合料,553625吨沥青混合料,为完成以上所述材料运输,现对水稳混合料、沥青混合料运输进行采购;运输范围:铁路工程公司项目施工地点。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包件,每个报价人可对2个包件报价,可中1个包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谈判内容相符的运输单位。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运输车辆具有证件、保险齐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不低于5万),车船税按国家规定缴纳,具备营运资格,车况良好、性能稳定无重大事故,满足道路运输要求的各种手续,租赁车辆需附有车辆租赁合同及相应证件,驾驶员要求身体健康、熟练操作并持有真实有效的准驾车型驾驶证。
3财务能力要求: 报价人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近三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4.运输能力要求:载重不低于30吨,数量不低于15辆可供采购方使用,报价方指派专人24小时常驻谈判方项目驻地,负责相关车辆、人员调度管理及生产协调,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必须加盖上层保温棉被,必要时需对整车车身进行保温处理。
5.服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不得发生“拒载”确保承运货物全程安全,如发生意外对承运货物的失窃,损失承担双倍赔偿,根据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加班时必须无条件配合加班,加班时间内运输单价不变,不能影响采购方施工进度。
6.运输业绩要求:近年来运输业绩良好,出具近3年(自2017至2019年)的运输业绩清单(附300万以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7.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报价,否则均否决其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30日8时30分 到 2020年8月1日18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1日18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 凡有意参加谈判报价的单位,请于2020年07月30日至2020年08月01日,登陆山东高速智慧招标系统报名,报名成功后联系手机号15153608867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领取采购文件后请于2020年8月01日17时前回复是否参与报价并附报价保证金回执单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94901208@qq.com)未在规定内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本次报价。
包件1:水稳混合料运输(不含税)总价控制上限为:13831881元
包件2:沥青混合料运输(不含税)总价控制上限为:7900048元
报价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不再进行评审
自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80天
报价保证金的金额:包件1贰拾万元整 ;包件2贰拾万元整
报价人的谈判保证金由报价人的开户行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不按要求规定缴纳者不再进行评审。
谈判保证金形式:电汇(汇款时请报价单位注明报价项目,并及时换取收据)
报价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3日 17:00 时之前。
账户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第四合同段项目部
账 号:05151101040020128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乌兰浩特市支行
备注信息:包件1、包件2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水稳、沥青混合料运输谈判保证金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300 元,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由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0年8月4日14时00分至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递交报价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4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
联 系 人:王大庆
电 话:15153608867
电子邮件:4949012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