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平面调车灯显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0-07-2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日照市

一、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平面调车灯显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为保障调车作业安全,计划采购采购部分平面调车灯显设备(含手持机、机控器、区长台及备用设备)。

范围:灯显手持机48台、机控器11台(机车7台,车站便携台4台)、区长台4台、备用灯显手持机12台(注:一台手持机两块原装电池并满足对讲机防水要求,配备对讲机专用皮套)、备用机控器2台、备用区长台1台(注:区长台需根据实际情况安装天线,保障专用线调车过程中全程通讯流畅)、8路充电器5台,供货商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对设备检测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通信信号设备及配套电源、销售电子设备、通信设备等内容,报价人须为设备生产企业,本次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资质要求:报价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经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应的产品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本次采购的设备须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技术审查或铁路局科学成果鉴定。

业绩要求:报价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起)须具有2项在国家铁路集团下属铁路局集团公司运输系统内的数字平面调车灯显设备销售安装、运用成功合同业绩。

信誉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一年内没有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7月27日9时0分 2020年7月29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29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报价人请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人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上原件彩色扫描后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32733929@qq.com),并电话联系,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人:汪女士,电话:13455002839。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0,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机关办公楼310室,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8月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东路东首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机关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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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东路东首岚山管理处

刘先生

0633-3978169

电子邮件:327339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