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岚山至罗庄公路项目LLSG-5合同段绿化、伸缩缝、桥面防水及路面、碎石垫层及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面凿毛工程劳务竞争性选拔补充公告 (1号)

2020-06-19

根据鲁路桥集工[2018]14号文件《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劳务竞争性选拔中伸缩缝、桥面防水及路面、碎石垫层及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面凿毛工程为Ⅱ类劳务分包,且估算合同金额均小于200万元,现将伸缩缝、桥面防水及路面、碎石垫层及水泥混凝土路面、桥面凿毛工程劳务单位资格要求由:

1、劳务单位应在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县级以上国家行政机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分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劳务单位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劳务单位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6、不同单位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类别的工程项目竞选。

变更为:

1、劳务单位应在山东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的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信誉良好。

2、施工能力要求:

劳务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4、劳务单位在近四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劳务单位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6、不同单位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股权、管理关系的申请人,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类别的工程项目竞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