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6-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兴安盟

一、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水泥采购竞争性谈判已由山东高速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现根据项目施工需要,计划采购水泥共计91500吨,预计金额约3969.5万元(含13%税)

范围: 散装水泥 42.5硅酸盐水泥 38000吨

散装水泥 42.5缓凝水泥 40000吨

袋装水泥 42.5硅酸盐水泥 6000吨

散装水泥 52.5硅酸盐水泥 7500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材料生产商或代理商,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销售资质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报价人注册资本金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资质要求:报价人为生产商或持有水泥生产企业合法授权的代理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或含相应经营范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6月13日7时30分 2020年6月16日18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6日18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招标管理平台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山东路桥项目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报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领取谈判文件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500 ,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17日14时0分

递交方式报价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项目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山东路桥项目部306室机料科)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7日15时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山东路桥项目部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111国道旁金鼎大酒店山东路桥项目部

王大庆

15153608867

电子邮件:494901208@qq.com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