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工程钢材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20-06-09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潍坊市
一、招标条件
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工程钢材集中采购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本招标项目为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工程的甲供材料钢材集中采购,其中潍坊至青岛公路主线工程路线起自安丘市白芬子镇殷家洼村东北侧潍日高速,与G1815潍日高速形成T形交叉,设置白芬子枢纽互通与之衔接,途径潍坊安丘市、峡山区、高密市、青岛胶州市,止于胶州湾高速,与胶州湾高速设置Y型枢纽,路线全长83.125公里;连接线工程起于在建潍日高速潍坊连接线终点营丘枢纽互通(完全利用),途径潍坊昌乐县、坊子区、峡山区、昌邑市,止于北孟镇西官庄村西,设置峡山北枢纽互通与G20青银高速相接,路线全长47.077公里。
范围:本次招标为上述项目钢材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供应到项目指定地点。采购数量包括HPB300光圆钢筋3.73万吨、HRB400带肋钢筋34.76万吨、Φ15.2钢绞线2.39万吨,共计40.88万吨(以上均为暂估数量),预计供货期为2020年6月至2023年5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包件一(钢筋):1、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的,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钢材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2、投标人为钢材代理商的,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品类、型号钢材的销售,企业信誉良好。
包件二(钢绞线):1、投标人为钢绞线生产厂家的,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钢绞线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2、投标人为钢绞线代理商的,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钢绞线的销售,企业信誉良好。
资质要求:包件一(钢筋):1、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的,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签发的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钢材代理商的,具有合格钢材生产商的有效授权,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家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签发的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证。
包件二(钢绞线):1、投标人为钢绞线生产厂家的,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签发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钢绞线代理商的,具有合格钢材生产商的有效授权,所代理的钢绞线生产厂家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签发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包件一(钢筋):1、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的:具有年产量在3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产品能覆盖本次采购的品类、型号;2、投标人为钢材代理商的: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年平均钢材销售数量不少于3万吨。
包件二(钢绞线):1、投标人为钢绞线生产厂家的:具有钢绞线年产量在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产品能覆盖本次采购的品类、型号;2、投标人为钢绞线代理商的: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年平均钢绞线销售数量不少于2000吨。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http://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工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
(7)近三年内(2017 年1 月1 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9日9时0分 到 2020年6月15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20年6月15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20 年6月15日17 时0 分前(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在线提交报名。通过在线报名审核并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登陆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
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800元,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标书费用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和标段号,并将转账回执发送至邮箱:sdgsjzcg@163.com。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8时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dhsg.com)、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
6. 标书费接收账号信息:收款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1101451145700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0531-89250047)。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商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高速大厦2017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齐先生
电 话:0531-89250212 0531-89250214
电子邮件:sdgsjz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