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临川才子大桥与工业园区道路项目经理部汉白玉护栏采购(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4-23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 抚州市

一、采购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临川才子大桥与工业园区道路项目经理部汉白玉护栏采购(二次招标)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采购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临川才子大桥与工业园区道路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概况: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临川才子大桥与工业园区道路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采购一批汉白玉护栏。本次采购要求产品质量可靠、汉白玉材质满足甲方要求,供应商要提供质保、售后服务,产品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供货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才子大桥与工业园区道路工程施工范围内。

范围:汉白玉护栏 材质为特级广西汉白玉无明显黑纹 1080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安装。报价人如为生产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报价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合格生产商的有效授权书或具备代理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资产没有处于冻结、接管等状态;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需提供本次采购产品原材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同时确认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单位虽已提供了要求的检测报告,但不免除因产品质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4、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至今)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诉讼,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近年来销售业绩良好,要求近3年(2017年-至今)投标人每年在国内的销售额不低于500.00万元(以销售合同或发货单签订时间为准)。

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4月24日9时0分 2020年4月26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6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缴纳标书费后,请电话联系招标人领取谈判文件。

收款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临川支行营业室

账 号:1511 2020 1920 0166 018

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 200,图纸售价0元,其他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报价人的报价文件将统一在谈判会上送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众创基地四号楼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

九、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无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江西临川才子大桥与工业园区道路项目经理部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上顿渡镇众创基地四号楼

李永为

18560781030

电子邮件:185607810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