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0-03-06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000863134717201802F021768 |
项目名称 |
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德州市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SG202003205-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SG202003205 |
招标类别 |
施工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政务[2018]45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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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45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招标人自筹资金占资金来源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资金来源的75%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北京至台北国家高速公路山东省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起自德州市德城区梁庄村北鲁冀省界收费站,接已建成的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止于京台高速公路与济聊高速公路交叉的晏城(枢纽)互通式立交,接已建成的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全长93.138公里。全线改扩建德州北(枢纽)、德州、德州南、平原、平原南、禹城、齐河北(枢纽)、晏城(枢纽)8处互通式立交,新建禹城东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齐河互通式立交。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房建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平原服务区(原址扩建)、禹城服务区(原址新建)、德州南收费站、平原南收费站(东站)、禹城东收费站、齐河收费站的建筑、装饰、绿化、水电安装等工程,以及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场区的修缮工程。 2.招标范围:(1)服务区综合楼及附属用房的土建、安装和室内外装饰装修等工程、绿化、管线(包括供排水管道、电线、电缆等)及其预留管道、场区内集水井、集(蓄)水池、围栅栏、院墙、场院照明、配套设备(含基础或底座)、消防系统、加油站站库房及罩棚的翻新、修缮等工程施工,以及上述所有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2)收费站站房的土建、安装和室内外装饰装修等工程、绿化、管线(包括供排水管道、电线、电缆等)及其预留管道、场区内集水井、集(蓄)水池、围栅栏、院墙、场院照明、配套设备(含基础或底座)、消防系统等工程施工,以及上述所有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3)现有建筑物(德州收费站、德州南收费站、平原收费站、平原南收费站西站、禹城收费站及路管分中心)的外墙保温和粉刷、屋面防水和保温、窗户更换、内墙粉刷、围墙修建、路面维修、空调系统、绿化等工程施工,以及上述所有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施工第一标段,标段号:DQFJS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2. 标段名称:施工第二标段,标段号:DQFJSG-2,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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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一标段 |
1.平原服务区占地177.3亩(包含物流用地),原址扩建。原两侧综合楼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5200㎡,其中新增建筑面积约400㎡,钢框架结构,原有建筑进行结构加固;配套用房(汽修间、垃圾站)拆除后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700㎡;保留仓库与加油站翻新改造。室外管网、照明均为拆除后新建。 2.禹城服务区占地为177.3亩,原址新建。原两侧综合楼拆除后新建,钢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0400㎡;配套用房(汽修间、垃圾站、换热站)拆除后新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800㎡;保留加油站翻新改造。室外管网、照明均为拆除后新建。 3.德州南收费站建筑面积为846.8㎡,绿化329.3㎡;平原南收费站(东站)收费站建筑面积1337.68㎡,绿化6910㎡;禹城东收费站建筑面积1463.84㎡,绿化2541㎡;齐河收费站建筑面积1944.85㎡,绿化2751㎡。 4.德州收费站、德州南收费站、平原收费站、平原南收费站西站、禹城收费站及路管分中心修缮内容工程量含面防水改造4065㎡,门窗更换2369㎡,外立面改造4879㎡,混凝土路面修复6591㎡,围墙修缮945m,空调更换69台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同时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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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6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累计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米的公共建筑施工项目,且其中至少有1个单项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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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3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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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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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6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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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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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项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玻璃幕墙工程、消防工程。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装修装饰工程允许分包给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玻璃幕墙工程允许分包给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消防工程允许分包给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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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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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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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二标段 |
平原和禹城服务区景观提升改造,面积约52000㎡,分为绿化和园建两部分。绿化包含种植土、苗木,点缀景石。园建包含室外铺装、服务设施、树池、旗杆、廊架、生态水池等。禹城服务区绿化面积约22000㎡;铺装面积约5400㎡。平原服务区绿化面积约18000㎡;铺装面积约5000㎡;生态水池面积1400㎡。 |
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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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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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近3年(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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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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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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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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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本标段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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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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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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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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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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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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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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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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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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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0-03-09至2020-03-1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路5006号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企业需将获取文件时间内的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截图、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本单位授权委托人的截图、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电汇凭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制作为PDF文档)发至招标人邮箱jtdqgkjjhc@126.com(邮件名称命名为:报名项目名称+标段+投标人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公司邮箱+招标文件收件地址),以招标人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并电话通知招标人,经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3-31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写字楼五楼开标室。如在疫情期间,投标人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邮寄发出时间为准,并将邮寄快递单扫描件发至招标人jtdqgkjjhc@126.com邮箱。若在疫情期间,待招标人收齐投标文件后,另行通知。若疫情已结束,投标文件改为现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开标。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 |
7. 补充信息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同时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hsg.com/)发布招标公告。 3、施工第一标段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施工第二标段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均售后不退。 4、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接收账户信息如下(办理报名费时请注明:德齐房建施工标书第 标段):账户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公路德齐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高新区支行、账号:8179 7240 1421 0028 66 (注意事项:汇款方系统单位名称只能输入30个字的,在名称里输入前30个字: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京台高速公路德齐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剩下的3个字“办公室”在附言或用途里输入,再空一格,输入实际用途)。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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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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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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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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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孔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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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1-8926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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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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