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选聘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

2020-03-02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选聘承销商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有承销费的直接融资产品的承销商,有承销费的直接融资产品包括交易商协会的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等产品;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品种;发改委的境外债券等品种。

范围: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共计约150亿元;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共计约150亿元;国家发改委的中长期境外债券约10亿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根据监管机构不同,分3个标段招标,承销机构负责对应产品的注册、发行等工作,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承销商和发行品种期限,由招标人在本次中标名单中选定。

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

第1标段,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超短期融资券承销商、中期票据和永续中期票据选聘招标;

第2标段,证监会的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承销商选聘招标;

第3标段,发改委的境外债券承销商选聘招标。

第1、2标段,同一投标人可投标的标段数上限是1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2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证券业务许可证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投标人具备对应标段监管部门颁发的从事承销相关业务的资质文件。

第3标段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母公司或投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在中国大陆地区设有分支机构或控股子公司或者联营公司。

投标人具备境外债券发行资质,具有专门负责债务融资承销业务的部门和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的专业人员,同时持有不少于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第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发的新加坡资本市场服务可许证(“CMS”)。

业绩要求:第1标段:投标人具有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定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主承销商资质(以“http://www.nafmii.org.cn/hygl/hygl/cxhy/201909/t20190927_77959.html”数据为准);投标人在交易商协会2019年度债券总承销额度排名在前30名以内(以wind数据库(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债券承销排名(NAFMII))为准)。

第2标段:投标人最近三年证监会分类监管评级分类结果至少有一年不低于A,投标人在证监会2019年度公司债券承销排名在前30名以内(以wind数据库(查询路径:债券-专题统计-一级市场-公司债(证券业协会口径)承销排名)为准)。

第3标段:投标人熟悉境外债券发行审核程序,具备境外债券承销能力,根据彭博终端计入承销排名的项目统计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投标人以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承销公募发行的中资非金融企业境外债券至少10笔,累计发行金额不低于20亿美元,2019年度承销中资企业债券承销额度排名在前30名以内(以彭博终端数据(查询路径:LEAG-OFFSHORE CHINA BOND-YEAR 2019)为准)。并提供证明材料(彭博终端查询记录和承销协议、发行公告或募集说明书)。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因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而导致承销与保荐业务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形(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中标后,将按照所有中标人的中标承销费率的平均值与招标人签订商务合同并承担招标人分配的承销额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3月2日16时0分 2020年3月6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6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报名后不可撤销或修改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在线报名后,由被授权人以其专属的单位工作邮箱将以下文件经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招标人邮箱(wangtielin@sdhsg.com),并寄送原件至招标人处,邮寄文件递交时间以寄出时间(仅限于顺丰或DHL)为准,文件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承销资格证、总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书(必须明确具体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授权事项)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文件申请书(至少包含公司名称、投标标段、被授权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被授权人签字和单位公章)。招标人审核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1日9时0分

递交方式因疫情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仅限于顺丰或DHL)递交。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1日9时(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须在邮寄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305室。投标人寄出后需要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快递单据,未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快递单据的视同未寄出。在截止时间未寄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3月2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视频方式开标。若疫情结束,招标人提前5日向投标人邮箱发送现场开标通知。

七、其他

各投标单位应保证不将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用作除制作本项目的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0531-89250047)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305室

王先生

0531-89250122

电子邮件:wangtielin@sdhs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