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专项检测及桥梁施工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2020-01-16
1、招标条件
370000863134717201802F021768 |
项目名称 |
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专项检测及桥梁施工监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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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德州市德城区、陵城区、平原县、禹城市、齐河县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JC202001019-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JC202001019 |
招标类别 |
试验检测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政务[2018]45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 |
126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招标人自筹,100%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起于德州市德城区梁庄村北鲁冀省界收费站,接已建成的京台高速公路河北段,止于京台高速公路与济聊高速公路交叉的晏城(枢纽)互通式立交,接已建成的京台高速公路齐河至济南段,全长93.138公里。全线改扩建德州北(枢纽)、德州、德州南、平原、平原南、禹城、齐河北(枢纽)、晏城(枢纽)8处互通式立交,新建禹城东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齐河互通式立交。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 招标范围: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专项检测及桥梁施工监控项目,须按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最新版本法规、设计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进行,招标范围为: (1)第三方检测主要包括所有涉及主体工程质量的重要材料检测、实体结构的现场抽检以及桥梁荷载试验等检测工作,实现对工程建设质量的严格把控。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桥梁施工监控主要包括减河大桥及徒骇河大桥施工全过程位移监测、应力监测、温度监测、体外束有效索力监测、仿真分析、结构验算与预拱度设置等工作。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主要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并形成验收报告。主要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 标段划分 |
标段名称:检测一标段,标段号:JTDQJC-1,起始桩号:K298+967,结束桩号:K392+105,标段长度:93.138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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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一标段(JTDQJC -1) |
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93.138KM第三方检测、桥梁施工监控、交工验收质量检测(相关设备、材料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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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②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计量认证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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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应满足下列业绩要求之一: ①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第三方检测项目(检测内容至少包含桥梁桩基检测和桥梁荷载试验),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②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桥梁施工监控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③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交(竣)工检测项目,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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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6年-2018年)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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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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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或桥梁施工监控项目业绩。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试验检测或桥梁施工监控项目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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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须包含液塑限联合测定仪、万能试验机、比表面积测定仪、沥青延伸度试验器、松弛试验机、压剪试验机、弯沉检测车、取芯机、路面综合检测车、超声波桩基检测仪、桥梁检测车、钢筋保护层厚度测定仪、回弹仪、护栏立柱埋深检测仪、反光标志逆反射系数测定仪、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测定仪、涂层测厚仪、数据采集仪、全站仪、电子水准仪、静态应变采集设备、振弦式传感器、裂缝观测仪等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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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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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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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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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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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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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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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查,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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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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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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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本项目招标人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查,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0-1-16至2020-1-21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905会议室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一套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企业在报名时间内的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截图、经办人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本单位授权委托人的截图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5日9:0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写字楼五楼开标室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7. 补充信息
本次项目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dhsg.com/)、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http://zb.sdhsg.com/)发布 |
8. 联系方式
单位或机构名称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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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
邮政编码 |
250100 |
联系人 |
孔先生 |
电话 |
0531-8926025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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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