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沥青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19-12-06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沥青集中采购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全长189.493KM(K470+166.239—K659+659.042),土建施工分为以下七个标段:一标段:K470+166.239—K492+050(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K492+050—K510+750(施工单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三标段:K510+750—K544+380(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四标段:K544+380—K575+480(施工单位: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五标段:K575+480—K618+200(施工单位: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六标段:K618+200—K636+500(施工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标段:K636+500—K659+659.042(施工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范围:本次招标为上述工程项目的沥青采购,包括沥青的采购、装卸、运输、交接验收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包括A级70#沥青、SBS改性沥青、岩沥青和SBS复合改性沥青共三类,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A级70#沥青7.31万吨、SBS改性沥青7.58万吨、岩沥青和SBS复合改性沥青5.84万吨,共计约20.73万吨。估算采购金额约93961万元,预计供货期为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沥青生产厂家的,应满足: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国际生产企业还用同时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为沥青代理商的,应满足:具备合格沥青生产商的唯一有效授权,所代理的沥青生产商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国际生产企业还用同时具有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并能提供进口沥青的有效合法的进出口手续(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
业绩要求:(1)投标人为沥青生产厂家的:年道路沥青生产能力不少于30万吨;产品能覆盖本次采购的品类、型号;
(2)投标人为沥青代理商的: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工供应沥青业绩不少于10万吨。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http://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工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
(7)近三年内(2016 年1 月1 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12月6日9时0分 到 2019年12月13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13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19 年12月13日17 时0 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在线提交报名。通过在线报名审核并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登陆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于2019 年12月6日至2019 年12月1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 分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高速大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2017 室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1个包件进行投标,可中标1个包件。
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800 元,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标书费用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9 年12 月25日8 时30 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12 月25 日9 时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 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 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 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dhsg.com)、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0531-89250047) 。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商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017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531-89250212
电子邮件:sdgsjzcg@163.com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