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2019年度工程机械设备第五批次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19-12-0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济南市

一、招标条件

山东高速2019年度工程机械设备第五批次集中采购已由山东高速路桥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概况: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权属单位计划采购一批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清障车、高空作业车、起重设备、洗扫设备等,计划供货期为2019年12月,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

范围: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权属单位计划采购一批工程机械设备,包括中型清障车1台、高空作业车1台、提梁机2套、随车吊2台、雾炮车2台、洗扫车2台(暂估数量)等,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负责将设备按照采购需求单位要求运输到指定位置,设备安装(或指导安装)、同时组织设备操作培训及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或销售;包件1、包件2、包件4-7所投产品通过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在公告有效期内,包件4必须提供随车吊起重机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

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设备生产制造商,还应具备: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为设备代理商的,应具备: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备生产商的有效授权,其中合格生产商应具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业绩要求:近3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同类设备的销售业绩达到30台及以上(以签订时间为准)。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投标人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影响履约;

(5)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且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12月4日9时0分 2019年12月10日17时0分

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19年12月10日17时0分前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后,在线提交报名。通过报名审核并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后,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19 年12月10日17 时0 分前(节假日除外)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在线提交报名。通过在线报名审核并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登陆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通过在线报名的,也可于2019 年12月4日至2019 年12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 分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高速大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2017 室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6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纸质版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7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7个。

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600元,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标书费用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8时30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海尔绿城全运村中央广场A1栋5楼招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dhsg.com)、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0531-89250220)、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0531-89250047)

九、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中心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017室。

董先生

0531-89250212

电子邮件:sdgsjz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