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日高速公路潍坊连接线工程钢筋、钢绞线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19-05-28(招标编号:sdgsjzcg1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潍日高速公路潍坊连接线工程钢筋、钢绞线集中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722 万元,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为潍日高速公路潍坊连接线工程钢筋、钢绞线集中采购,包括HPB300
光圆钢筋及HRB400 带肋钢筋(计划2.5 万吨),Φ15.2 钢绞线(计划0.18 万吨)的供应、运输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供应到项目指定地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钢筋; (002)钢绞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钢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须同时
具备以下条件: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钢材的生产制
造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②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签发的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钢材代理商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品类、型号钢材的销售,企业信誉良好;② 资质要求:具有合格钢材生产商的合法授权;③ 所代理产品要求:所代理的钢材生产厂家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签发的建筑用钢筋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1)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具有年产量在30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产品能覆盖本次采购的品类、型号。(2)投标人为钢材代理商:近三年(2016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年平均钢材销售数量不少于3 万吨。
3.财务要求(1)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近三年(2016-2018 年)平均净资产10000 万元及以上;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2)投标人为钢材代理商:近三年(2016-2018 年)平均净资产9000 万元及以上;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http://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工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7)近三年内(2016 年1 月1 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要求:具有能够证明其投标产品合格的钢材有效检测报告。;
(002 钢绞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钢绞线生产厂家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钢绞线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企业信誉良好;②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签发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钢绞线代理商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钢绞线的销售,企业信誉良好;② 资质要求:具有合格钢绞线生产商的合法授权;③ 所代理产品要求:所代理的钢绞线生产厂家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签发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1)投标人为钢绞线生产厂家:具有钢绞线年产量在10 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产品能覆盖本次采购的品类、型号;(2)投标人为钢绞线代理商:近三年(2016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年平均钢绞线销售数量不少于2000 吨。
3.财务要求(1)投标人为钢材生产厂家:近三年(2016-2018 年)平均净资产10000 万元及以上;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2)投标人为钢材代理商:近三年(2016-2018 年)平均净资产9000 万元及以上;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交通”网站(http://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良信用记录”是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工商部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7)近三年内(2016 年1 月1 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要求:具有能够证明其投标产品合格的钢材有效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 年05 月28 日 09 时00 分到2019 年06 月03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于2019 年6 月3 日17 时0 分前(节
假日除外)登陆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60.208.119.114:9001/cpeplatform/good/toAdd.action)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在线提交报名。通过在线报名审核并缴纳标书费到指定账户的投标人可登陆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直接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也可于2019 年5月28 日至2019 年6 月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 分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高速大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2017 室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06 月20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06 月20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
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 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2 个。
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800 元,标书费只接受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收取现金。请投标人在报名成功后,将标书费用转入招标人指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投标人单位简称。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9 年06 月20日8 时30 分,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 年06 月20 日9 时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 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 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6.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 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 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 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 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 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dhsg.com)、山东高速集团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智慧招标系统(zb.sdhsg.com)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 号山东高速大厦2017 室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531-8925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