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共享中心运营平台开发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4-221.采购条件
财务共享中心平台建设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
按照集团财务共享中心建设“一步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结合集团公司信息一体化实施的情况,并借鉴省管大型企业建设财务共享中心的经验,通过集团公司财务共享中心的建设工作,实现集团“业、财、税、金”一体化融合。此次财务共享中心建设主要是共享运营模块实施集成、测试和上线,使相关单位在统一平台上运作实施。建成承载两层级、多中心的财务共享平台,集团总部一级共享中心,涵盖共享平台集中管理的4大支撑,做到平台统一、共享数据集中。
2.2 采购内容:财务共享中心平台系统,支撑财务共享中心日常业务办理的全过程,必需包含财务共享运作所需的所有核心模块,其中有:人工智能RPA助理机器人、共享作业(含服务、工单、绩效、质量、知识、监控等)、电子影像(扫描、OCR等)、报账管理(申请、报销、借还款、对公支付、分摊、预提等)、应付池(匹配、结算、单证、协同)、应收池(匹配、结算、单证、协同)、税务发票池(含销项进项发票、增值税申报等)、统计分析、审批流、系统管理,以及智慧商旅等。以及相关的咨询设计规划、系统软件功能、系统安装调试、用户许可授权、软件实施服务、综合培训服务、运行维护服务、高速云租用\硬件设备、安全网络设施等。
3.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 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服务业务, 投标人须为上市公司。
3.1.2人员要求:
投标人企业职工4000人以上,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 |
1 |
项目经理拥有大型集团企业10年以上财务信息化项目经验,且5年以上财务共享服务项目经验。 |
实施执行顾问 |
3 |
具有财务共享中心管理系统及智能化相关开发相应能力,具有此项目所要求的智能化、集成实施、专业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同类同规模项目经验,成功主持过千亿以上级别大型企业集团相同项目的实施交付。 |
3.1.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设计实施合同;
3.1.5财务能力:本次项目投标人注册资本在2亿元以上,投标人企业财报“主营业务收入”连续近三年均在4亿元以上;
3.1.6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J2EE标准,运用大型“JAVA”平台环境开发交付软件系统。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每个报价人可就上述包件中1个包件报价,允许中1个包件。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19年4月22日12时至2019年4月24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山东高速大厦2320室免费获取谈判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19年4月29日9时前。
5.2 递交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五楼第五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报价公开,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报价公开的报价人,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系人:孟令君
电 话:0531-89250129
传 真:0531-89250129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