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9-03-16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
370000552214357201702F021673 |
项目名称 |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泰安市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招标备案号 |
SG201903050-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SG201903050 |
招标类别 |
施工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发改政务〔2018〕44 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公司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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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26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招标人自筹资金占资金来源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资金来源的75%。 |
评标细则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沿既有公路加宽,起自京台高速与青兰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向南经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济宁市曲阜、邹城,枣庄市滕州、薛城区,济宁市微山县,枣庄市峄城区、台儿庄区,止于鲁苏两省交界的台儿庄区张山子镇南的省际收费站。改扩建工程主线路线全长189.483公里,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采用两侧拼宽方式扩建段的路基宽度42.0米,采用单侧拼宽方式扩建段的路基宽度28.0+L+19.5米(新建一幅宽度19.5米,利用既有公路做为一幅宽度维持28.0米);微山湖互通立交连接线3.06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拟建项目推荐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受限路段采用单侧拼宽、高架桥为辅”的加宽方式。主线设高架桥4座,特大桥6座,大桥21座,中桥20座,小桥56座,互通立交19处(改建13处、新建4处、迁建2处),分离立交43处(扩建38处、新建1处、利用4处),天桥13座,改建服务区6处;监控通信分中心2处(利用),养护工区4处(利用3处,新增1处),超限超载检测站1处(改建),新增永久占地552.8886公顷。微山湖互通立交连接线设小桥1座,分离立交1处,新增永久占地7.2773公顷。项目拟于2019年4月开工,计划总工期42个月。 2.招标范围:主线、互通立交、连接线、服务区匝道,收费站及其管理场区的土建工程(含涉铁工程、防洪补救专项工程)、收费天棚,环保绿化工程,交安工程(含项目路域外交通分流标志、动态提示牌),机电预埋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施工第一标段,标段号:TZSG-1,起始桩号:K470+166.239, 结束桩号:K492+050,标段长度:21.88KM;2. 标段名称:施工第二标段,标段号:TZSG-2,起始桩号:K492+050, 结束桩号:K510+750,标段长度:18.7KM;3. 标段名称:施工第三标段,标段号:TZSG-3,起始桩号:K510+750, 结束桩号:K544+380,标段长度:33.63KM;4. 标段名称:施工第四标段,标段号:TZSG-4,起始桩号:K544+380, 结束桩号:K575+480,标段长度:31.1KM;5. 标段名称:施工第五标段,标段号:TZSG-5,起始桩号:K575+480, 结束桩号:K618+200,标段长度:42.72KM;6. 标段名称:施工第六标段,标段号:TZSG-6,起始桩号:K618+200, 结束桩号:K636+500,标段长度:18.3KM;7. 标段名称:施工第七标段,标段号:TZSG-7,起始桩号:K636+500, 结束桩号:K659+659.042,标段长度:23.16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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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一标段(TZSG-1) |
路基挖方427.839千立方米,路基填方1138.748千立方米,沥青路面729.272千平方米(含互通),特大桥2660.4米/2座,大桥426米/2座,中桥124米/2座,涵洞39道,互通立交2处,服务区0处,分离立交16处,通道39座,天桥3座等。 施工计划工期为42个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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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业绩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里程累计不少于50公里,其中:路基桥涵累计不少于30公里,路面工程累计不少于30公里; 2.至少1项通过交工验收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少于20公里(可为独立发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工程)。 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2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方(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须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若采用联合体,仅交通安全设施业绩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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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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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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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项(含)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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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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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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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成员数量上限为2家。牵头人至少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只从事与资质相应的专业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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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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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二标段 |
路基挖方424.015千立方米,路基填方1259.159千立方米,沥青路面701.722千平方米(含互通),特大桥2340米/2座,大桥1080.5米/4座,中桥102米/2座,涵洞31道,互通立交2处,服务区1处,分离立交11处,通道26座,天桥2座等。 施工计划工期为42个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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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业绩要求: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里程累计不少于50公里,其中:路基桥涵累计不少于30公里,路面工程累计不少于30公里; 2.至少1项通过交工验收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少于20公里(可为独立发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工程)。 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2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方(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须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若采用联合体,仅交通安全设施业绩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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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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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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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1项(含)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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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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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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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成员数量上限为2家。牵头人至少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只从事与资质相应的专业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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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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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三标段 |
路基挖方738.109千立方米、路基填方3009.479千立方米、沥青路面1565.553千平方米(含互通)、大桥2182米/8座、中桥488米/9座、小桥3座、涵洞27道、互通立交3处、服务区1处、分离立交9处、桥通 31座、涵通35道、天桥2座等。 施工计划工期为42个月。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并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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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八年(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的业绩要求: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里程累计不少于50公里,其中:路基桥涵累计不少于30公里,路面工程累计不少于30公里; 2.至少1项通过交工验收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不少于20公里(可为独立发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所施工标段含有交通安全设施的工程)。 独立投标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第1、2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方(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一方)须满足上述第2项要求。若采用联合体,仅交通安全设施业绩由联合体成员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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