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勘测定界等服务招标公告
2018-11-1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已出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鲁交规划〔2018〕47号)行业意见,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5%,除申请交通运输部补助外,其余自筹,75%申请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地勘测定界、征地咨询、登记代理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整体概况:本工程主线全长93.138公里,总占地面积约为13440亩,其中既有用地约为8887.5亩,新增用地约为4552.5亩。本项目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土地征用,第二阶段为土地确权及土地证办理。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两个阶段内的新征地及既有土地勘测定界、征地咨询服务、土地登记代理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等工作。
2.2 招标范围:
(一)先行用地土地勘测定界及报批手续办理;
(二)新征用地土地勘测定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测绘;;
(三)既有土地界线测绘并还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属界线;
(四)征地咨询服务代理,代表用地单位协调国土部门完成组卷报至省国土资源厅,最终上报自然资源部取得征地批复文件;
(五)土地登记代理,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供地工作后,开展地籍测绘及权属调查并代理完成新征地及既有土地登记确权工作,直至发放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
(六)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2.3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含地籍测量)、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和土地登记代理资质证书。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1个以上(包含1个)山东省内重点线性工程(高速公路、铁路工程)征地勘测定界或土地组卷征地批复等征地咨询服务或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或确权发证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线性工程勘测定界技术服务能力。
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6日至 2018 年 11月 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九楼912办公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1.3 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地籍测量),土地登记代理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1 套并简单装订。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开标会场上送交。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12月 7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山东齐鲁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3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奥体中路 5006 号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531-89260269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