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智慧办公3.0(协同办公系统优化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0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股份智慧办公3.0(协同办公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已由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智慧高速年度建设计划,结合公司扁平化改革后的运营管理需求,提高办公信息系统的灵活性、协同性,实现无纸化、移动化、智慧化办公,打造智慧办公系统3.0。主要实现以下功能:全面支持移动化场景办公;全面支持行政办公综合业务;全面支持综合管理业务流程审批与协同;实现办公系统与现有运营类业务系统的数据共享;实现对微小型信息系统的整合。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在移动端进行office文件编辑、office和PDF文件查阅、审签、流程处理;支持现有办公考勤、督办、任务提醒等各项功能,并能实现对现有系统历史档案、文件的查阅检索;实现车辆管理、会议(会务)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知识与信息管理、文件呈阅以及数据报送统计等;请销假、合同、招标采购、用印审批、营业执照借用等事项审批;实现电子化制式合同,防止合同内容篡改;实现运营类业务系统与办公系统的协同审批;对公司自建的微小型信息系统进行替代,减少“功能少、系统小”的系统数量;良好的权限管理和安全策略管理。
2.2 本项目设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1.2 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上述证件须全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近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信息系统集成类项目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5月10日,每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东附楼408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东附楼2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以及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奥体中路5006号
邮政编码:250101
联 系 人:陈宏
电 话:0531-89260119
传 真:0531-89260105
开户名称: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济南珍珠泉支行
银行帐号:37001616801050004687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