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2018年电子标签(OBU)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8-02-12(招标编号:Z3701002276000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2018年电子标签(OBU)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345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蓝牙电子标签10万台;(002)蓝牙电子标签5万台;(003)普通电子标签5万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蓝牙电子标签10万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2蓝牙电子标签5万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003普通电子标签5万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投标产品通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具有物理层测试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通过交通部路网中心及山东省交通厅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兼容性测试;通过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蓝牙OBU技术联网测试。
二、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有20万台高速公路成功应用业绩。
注: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后附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或其法人代表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招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若无应注明情况。
四、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1.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2.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2月12日 09时00分到2018年02月2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2日至2017年2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济南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06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大厦五楼会议室)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大厦五楼会议室)
七、监督部门
业务监督: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电 话:0531-89250220传 真:0531-89250243
纪检监督: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 话:0531-89250043传 真:0531-89250060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邮 编:250098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 系 人:顾江乐
电 话:15588880387
电子邮件:122093678@qq.com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