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招标公告
2018-03-21(招标编号:Z3701001890000021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无,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无标的额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所需在济南设有分支机构。
(2)服务团队律师《律师执业证》(六年以上,初始执业年份以执业证号第 6-9位为准)。
(3)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需具有较强的项目并购、投融资、资本市场、建设工程等方面的 专项法律服务能力;且在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该等领域有非诉讼类或者诉讼类的专项法律服务的成功业绩或诉讼成功案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参加本项目投标。
(5)资信良好,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无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
(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来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03月21日09时00分到2018年03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及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1套。
3.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原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 15827287956@126.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4.报名时间: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5.报名地点: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9楼908室(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9楼。
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 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集团大厦9楼922B会议室。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3家时,项目终止或重新招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集团大厦9楼922B会议室。
七、其他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9楼
联系人:陈珊珊
电话:15318819740
电子邮件:1582728795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