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西海岸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室内灯具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7-11-221.采购条件
山东高速西海岸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已由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山东高速青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高速西海岸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备案的通知》(青开审批发〔2016〕10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青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青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为山东高速青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对该项目一期工程室内灯具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成交人,欢迎符合要求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山东高速西海岸智慧物流产业园一期室内灯具采购。
2.1.2 规模:山东高速西海岸智慧物流产业园(原北部货运交易信息平台项目),位于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河路北、团结路西、奋进路东、疏港高速以南。项目总体规划占地24.8万㎡,计划建筑面积约17.52万㎡。拟按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包括配货棚(A1-A4)、通用仓库(B1-B4)、汽修用房、综合服务中心、道路及装卸作业场、停车场等,建筑面积约6.03万㎡;二期工程内容包括冷库(C1)及周边道路,建筑面积约2.95万㎡。
2.1.3 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
2.1.4 供货期:供货期为60日历天,分批次供货,供应商接到采购人批次供货要求,10天内供货到工地现场指定位置。
2.2 采购内容
园区内一期工程各单体室内灯具(综合服务中心精装修部分室内灯具除外)采购,包括生产、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组装、指导安装、复检复试、配合调试验收、缺陷处理、技术服务、质保及后期服务等。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工矿灯生产厂家,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为其他币种的以开标当日上午9点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第一个汇率的卖出价为准换算为人民币);
消防类灯具须具有CCCF认证证书;天棚灯须具有国家灯具、半导体或电光源等国家级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价人生产范围以外的灯具需提供报价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1.2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个单项合同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灯具采购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灯具明细中应包含天棚灯);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与谈判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8:30时至2017年11月24日17时到山东高速青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淮河西路与团结路路口以西300米)购买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携带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3)CCCF认证(原件),国家灯具或国家半导体及显示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生产范围以外的灯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4)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注: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日9:30时前。
5.2 递交地点:青岛市黄岛区淮河西路与团结路路口以西300米山东高速青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 采购人定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报价公开,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报价公开的报价人,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高速集团网站(www.sdhsg.com)、山东高速物流集团网站(www.sdgswl.com)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青岛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淮河西路与团结路路口以西300米
联系人:徐仑
电 话:0532-55581137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