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备选库招标公告
2017-08-2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备选库建设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由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中介机构库入围单位的招标,入围单位将有资格承担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外地企业需在山东当地设有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不少于5名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5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近三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500万元;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5).资信良好,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
(6).具有丰富的高速公路、铁路、港口、房建等项目的从业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及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复印件1套,到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集团大厦21楼会议室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 2017年 9 月18日 9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9 月18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集团大厦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dhsg.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邮 编:250100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31-89250150
传 真:0531-89250133
邮 箱:lxb9543@163.com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