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蓝牙电子标签(OBU)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蓝牙电子标签(OBU)招标采购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采购蓝牙电子标签(OBU)7万台。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合同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合同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数量

招标范围

1

蓝牙电子标签(OBU)采购

济南

5万台

采购及36个月质保期

2

蓝牙电子标签(OBU)采购

济南

2万台

采购及36个月质保期

2.3 供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17日历天内交货。

质量保证期:设备到货并通过到货验收后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资质要求:投标产品通过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具有物理层测试报告、协议和互操作测试报告;通过交通部路网中心及山东省交通厅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设备兼容性测试;通过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蓝牙OBU技术联网测试。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之前)至少有20万台电子标签(OBU)高速公路成功应用业绩。

3.1.4其它: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通过行贿等手段骗取中标行为,且未出现严重违约、因设备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国家及有关部委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等问题;投标人不是由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单位。

3.2本次招标要求生产厂家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所有合同段进行投标,也可仅对某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仅能中一个合同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 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济南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061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合格,不代表项目评标时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是否合格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9月7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山东高速大厦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联系人:顾江乐                      

 话:0531-89251887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