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集团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01-07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大众日报》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集团公司、路桥集团、威海市商业银行以及高速股份潍坊分公司、泰曲路管理处、滨州桥管理处等六家单位通过复查,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轨道交通集团新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在《大众日报》发布了《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集团公司、路桥集团、威海市商业银行以及高速股份潍坊分公司、泰曲路管理处、滨州桥管理处等六家单位通过复查,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轨道交通集团新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