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车招标公告
2017-06-15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车采购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决定采购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车壹台。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售后良好、节能环保、经济方便,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供货地点:济南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
包件 |
招标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供货期限 |
备注 |
1 |
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车 |
沥青罐容积:8㎥ 碎石料仓容积:12㎥ |
壹台 |
合同签订完 20天内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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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注册资本: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车生产商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以上。
3.1.2 投标人为生产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书;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
3.1.3 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不能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
3.1.4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1.5 近年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良好,同型号沥青同步碎石封层车要求2014年以来国内销售量达150台以上。
3.1.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投标文件获取
4.1 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到山东省路桥集团(济南市槐荫区经三路289号319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经三路289号31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三路289号,山东路桥319室
邮政编码:250032
联 系 人: 王淳
电 话:13176680077
电子邮箱:16914897@qq.com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