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2017年度太阳能热水器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17-02-2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集团2017年度太阳能热水器集中采购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高速•绿城•兰园、山东高速绿城•玉兰花园及高速•香舍水郡项目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包括集中集热分户供热太阳能系统、阳台壁挂平板式及屋顶直插式太阳能热水器的采购及安装。
2.2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
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负责完成施工图纸范围内太阳能热水器的深化设计、制作、供货、安装、调试、保修服务等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件:
包件 |
主要采购内容 |
需求项目 |
计划采购数量 |
供货地点 |
一 |
集中集热分户供热 太阳能系统采购及安装 |
山东高速•绿城•兰园项目一期、二期 |
太阳能集热设备47套 户内电热水器2478套 |
长清 |
二 |
阳台壁挂平板式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 |
山东高速绿城•玉兰花园项目三期 |
阳台壁挂平板式672台 |
章丘 |
三 |
阳台壁挂平板式及屋顶直插式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 |
高速•香舍水郡项目二期 |
阳台壁挂平板式324台 屋顶直插式78台 |
滕州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 |
资格要求 |
生产商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生产、制作范围涵盖所投产品,企业信誉良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备所投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机构检测证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及山东省新型墙材认定证书。 5、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7、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至少3个5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太阳能热水器供货业绩。 8、安装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经理任职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安装队伍应为自有或直接委托授权的队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具备相应安装资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3项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经验。 |
3.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条件:
投标人 |
资格要求 |
代理商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证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至少3个5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太阳能热水器供货业绩(代理商、所投产品生产商业绩均可)。 5、安装项目经理(代理商、所投产品生产商均可)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项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经理任职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安装队伍(代理商、所投产品生产商均可)应为自有或直接委托授权的队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具备相应安装资质,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3项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项目经验。 7、所投产品生产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生产、制作范围涵盖所投产品,企业信誉良好。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具备所投产品的国家权威检验机构检测证明、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国环保产品认证及山东省新型墙材认定证书。 (4)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中3个包件投标,可中3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2018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300元(含电子版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8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高速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邮政编码:250098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31-89250229
传 真:0531-89250094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