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员工班车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8-18本招标项目为2017-2018年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员工班车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DGSJN〔2017〕001号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17-2018年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员工班车服务
1.2招标内容
租用35座班车2辆。其中沿北园路行驶班车日运行里程约150公里,沿经十路班车日运行里程约66公里。
车型要求为一线品牌(宇通、金龙、厦门金旅同等级别及以上)高一豪华旅游车,排放为国五标准,2016年6月以后注册车辆,统一品牌、型号。
服务期限为一年(包含节假日)。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其中北线班车最高限价41万元(含增值税)、南线班车最高限价24万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从事车辆租赁业务5年以上,具备有效期内的市际包车客运及以上道路运输许可证;为省直机关定点用车入围单位(提供入围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2.2、潜在投标人拟投入车辆必须为本单位所有,提供购置发票,不得为租赁其他单位、个人车辆;
2.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给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中标后车辆须停放在招标人指定位置,停放期间车辆不得另做他用;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未通知招标人擅自更换车辆或司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5、潜在投标人拟投入车辆必须配置冷暖空调、座套、白罩头等设施,并配备GPS监控系统;车辆的各项保险及手续齐全,租赁期内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潜在投标人拟投入运营的全部车辆必须为济南地区牌照,提供行车本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60日内具备济南地区牌照,提供承诺书。
2.7、潜在投标人拟投入车辆必须购置“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车内成员保额不少于80万元/人、第三人责任保险不少于100万,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区间的班车运行、停靠手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8、潜在投标人拟投入车辆必须每车配备1名驾驶员,驾驶员须具有《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书》,驾驶员应具有10年以上驾龄和相应准驾车型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无交通违法行为累计满12分记录,未发生过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受过刑事处罚。提供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及相关安全驾驶材料并提供承诺书。
2.9、潜在投标人自有车辆不少于40台,提供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购车发票复印件,须对班车运行中遇突发事件(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做出应急预案,必须保证20分钟以内调派其他同等档次及以上车辆作为应急救援车,保证招标人职工正常上下班,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0、潜在投标人提供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同类型班车服务合同及相关合同复印件至少10份,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合同复印件必须包含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总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并提供合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11、具有良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并提供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纳社保的证明)。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8月18日至2017年08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 报名热线:李先生 13361061896。
4.1.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应递交以下文件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提交纸质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格式见公告附件1);(3)发(售)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2);(4)发(售)文件登记表电子版(EXCEL格式)。
纸质版材料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九路南首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112室
4.1.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9 月7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九路南首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209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港沟镇港九路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邮政编码:250102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31-89263991
传 真:0531-89263990
电子邮件:lhr720@163.com
2017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