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至泰安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6-11-23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100MA3C5P3322201602F021304

项目名称

济南至泰安高速公路

项目所在地

济南市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SG201611231-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SG201611231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交通〔2016〕1154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济泰东线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济泰东线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260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主线及泰安连接线。主线全线长55.798km ,布设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枢纽立交3处,互通式立交设置平均间距7.01km,最大间距 16.77km,最小间距3.13km。全线共设桥梁总长19126/66 (m/座),全线桥占路线34.3% ,其中:特大桥6438m/4座(含互通主线桥及分离立交,以下同),大桥11000m/35座,中、小桥1688m/27座,涵洞7道,通道11道,天桥3座。全线共布设隧道 13087/6(m/座),占路线长度 23.5%,其中:长隧道6231.5m/3座,中隧道582m/1座。沿线设置完善的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全线设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 6 处、养护工区1处(与黄前互通收费站管理区合并设置),隧道管理站1处(与锦绣川互通收费站管理区合并设置)、新建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与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管理中心同址合建),扩建主线收费站1处(兴隆主线收费站)。泰安连接线全长6.144km,设中桥172m/4座、小桥59m/3座、通道3道、涵洞14道。项目概算总投资1129430.83万元,计划工期42个月。 本项目共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环保工程以及新建监控通信分中心(与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工程管理中心同址合建),扩建主线收费站1处(兴隆主线收费站)等全部工程(不含机电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房建工程)的施工、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全部工程内容。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施工一标段,起始桩号:K0+000, 结束桩号:K56+213.871,标段长度:56.214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施工一标段)

本项目主线全长55.798km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17.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路基、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泰安连接线全长6.144km,利用原二级公路莱肥线改扩建为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设计时速80km/h。

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公路行业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及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3、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5年独立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总量不少于50公里。

财务要求

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近三年(2013-2015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山东省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3.未具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情形的。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或1座特大桥或1座特长隧道工程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2.项目总工(1人):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路基或路面工程或1座特大桥或1座特长隧道工程工程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具有10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6年以上,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联合体从单位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5.项目负责人(1人):联合体从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技术负责人(1人):联合体从单位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不允许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申请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11-24至2016-11-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仁和盛庭南区西门南30米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1、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2、以联合体进行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的均需提供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牵头方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提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12-14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另行通知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济泰东线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经十路199号

 

邮政编码

250000

 

联系人

刘红

 

电话

053188927089

 

传真

0531-88927089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