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旋挖钻机采购招标公告
2016-11-171.招标条件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旋挖钻机采购项目已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采购旋挖钻机1台。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转场方便、经济,供应商要提供质保、售后服务,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供货地点是日照五莲;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供货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数。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包件 |
招标内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地点 |
1 |
旋挖钻机 |
最大扭矩不低于360KN.m |
1台 |
日照五莲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应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投标人注册资本30000万元及以上;
4、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5、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6、 业绩要求:生产商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60及以上型号旋挖钻机国内销售业绩(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达到20台及以上。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1个包件进行投标,可中标1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经三路289号山东路桥413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经三路289号4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三路289号
邮政编码:250021
联 系 人:刘承印
电 话:18805319172
邮 箱:366556987@qq.com.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