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服务区加油机采购项目

2016-10-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服务区加油机采购项目 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青岛服务区内,本次招标项目为加油机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服务区加油机采购项目,具体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加油机制作、指导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所有内容。本次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及说明。
2.3供货及安装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 15 天内供货并指导安装验收完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应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防爆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长期代理证书;有相应供货、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能力;
3.3近三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加油站加油机供货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2地址: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4.3方式:本项目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防爆合格证、类似业绩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
4.4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4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服务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121号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邮政编码:250013 邮政编码:250021
联 系 人:曹骞 联 系 人:刘璐 杨学涛
电 话:0531-86598615 电 话:0531-55568987,55569880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