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履带吊采购招标公告
2016-10-0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履带吊采购由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决定采购两台履带吊。本次采购要求设备性能稳定、质量可靠、节能环保、转场方便、经济,提供质保,售后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公告;供货地点:包件1、2均为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采购划分为2个包件。
2.2 招标内容:
包件 |
招标内容 |
技术要求 |
数量 |
供货期 |
1 |
履带吊 |
最大起重量不低于75吨 |
1台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数 |
2 |
履带吊 |
最大起重量不低于100吨 |
1台 |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包件1、2设备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均不低于40000万元,如为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3.1.2 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需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的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3.1.3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本次采购产品安全、生产(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其生产商对本项目投标的独家授权代理委托书。
3.1.4 业绩要求:近年来同类项目销售业绩良好,投标人需出具所投设备近三年以来的销售业绩清单(必要时须出具购销合同原件),其中:
包件1要求近三年以来同型号设备国内销售量达20台以上;
包件2要求近三年以来相近型号设备国内销售量达20台以上。
3.1.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对2个包件中的一个或多个投标,允许中一个或多个包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投标资格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5日,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济南市经三路289号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503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于2016年10月15日 16:00 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附投标保证金回单扫描件,回复函请加盖公司印章)回复是否参与投标。
4.4 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9时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济南市经三路289号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416房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高速集团网站(http://www.sdhsg.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邮政编码:250021
联 系 人:陈占志 宋茂锋
电 话:15005412766 15990716161
传 真:0531-81262628
邮 箱:sgsjlk0531@163.com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