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绿城·玉兰花园三期外墙保温及仿石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16-09-1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绿城·玉兰花园三期外墙保温及仿石漆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投资〔2013〕11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章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章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山东高速绿城·玉兰花园三期1-5#楼外墙保温及仿石漆工程
工期暂定:1#楼:2016年10月20日-2016年11月20日
2#5#楼:2016年10月30日-2017年2月20日
3#4#楼:2017年3月1日-2017年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接过3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层有凸出墙面的EPS线条和外墙板材保温及仿石漆施工工程,合同以完工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及相关评价)。
④项目经理为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少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高层有凸出墙面的EPS线条和外墙板材保温及仿石漆施工工程已完工的施工工程业绩(合同以完工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验收合格证明及相关评价,项目经理业绩可同时作为企业业绩);
⑤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司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如两个资质同时具备,满足其一即可);
⑥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在50%以内;
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中 1 个包件投标,可中 1 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 13日至2016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南区10号楼1单元208室济南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持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相关资格要求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简单装订)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每套 / 元,招标结束后退还图纸押金,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退还图纸,或图纸缺损、有污迹,均不予退还押金,视为投标人购买了此图纸的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大学科技园南区10号楼1单元二楼济南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hsg.com/)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章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嘉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章丘市明水经济开发区工业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大
四路1268号章丘矿业工业园五楼 学科技园南区10号楼1单元208室
邮政编码:250200 邮政编码:250101
联 系 人: 李红磊 联 系 人:张开建、杨海霞
电 话:0531-80959072 电 话:0531-86515930、15154105276
传 真: 0531-80959072 传 真:0531-86515930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