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高速·香舍水郡项目热力工程招标公告

2016-07-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滕州高速·香舍水郡项目,已由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滕发改字【2011】119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该项目热力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热力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东省滕州市东北角,京福高速以东。

项目概况:滕州高速·香舍水郡项目地处山东省滕州市东北角,京福高速以东。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26341平方米,地上容积率为1.06,总用地面积18.34公顷,总设计户数1216户,结构形式为剪力墙结构。

计划工期:约3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内的所有内容,含换热站内设备安装及调试、室外管网、热力入户装置及楼内管道井内由热力部门要求提供的材料及附件。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有正在施工的工程。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每年资产负债率不能超过70%。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7  29  日至 2016  8   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业绩合同。

上述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8  23  9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8第一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hsg.com/)网站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             

地    址:山东省滕州市北辛东路1788号

联 系 人:张浩

电    话:15336370030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玉兰广场6号楼507室

联 系 人:刘海芳、樊恩恩                 

电    话:0531-66598266转612              

邮    箱:jinanjianli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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