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集团2016年度工装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2016-08-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集团2016年度工装集中采购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部分权属单位2016年度工装集中采购,共划分为三个包件。其中包件一为建设管理公司工装采购,共149套(工装、长袖衬衣、短袖衬衣、夏裤、夏裙等);包件二为地产集团工装采购,共230套(工装、长袖衬衣、短袖衬衣、夏裤、裙装等);包件三为高速股份收费人员皮鞋采购,共3553套(皮单鞋、皮凉鞋、皮棉鞋等)。

2.2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

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实际需求,负责完成工装、皮鞋的制作、供货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其中包件一、二工装采购需提供上门量身定做服务。

本次招标分为3个包件:

包件

采购内容

单位

男式

女式

合计

备注

春秋工装A

(1件上衣+1条裤子)

110

23

133

建设管理公司

量身定做

春秋工装B

(1件上衣+1条裤子)

14

2

16

长袖衬衣

358

73

431

短袖衬衣

358

73

431

夏裤

248

25

273

夏裙

0

25

25

包件

采购内容

单位

男式

女式

合计

备注

春秋工装A

(1件上衣+1条裤子)

139

62

201

地产集团

量身定做

春秋工装B

(1件上衣+1条裤子)

15

14

29

长袖衬衣

293

76

369

短袖衬衣

308

90

398

夏裤

293

76

369

裙装

(1件外套+1件夏裙)

0

62

62

皮单鞋

2137

1416

3553

高速股份

参照样品制作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

自带相机对

样品进行拍照

皮凉鞋

2137

1416

3553

皮棉鞋

2137

1416

3553

注:以上数量为2016年度计划采购数量,具体供应量以实际发生值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备如下条件:

投标人

资格要求

生产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生产、制作范围涵盖所投产品,企业信誉良好。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产品生产经验。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6、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为1家大型集团企业或政府机关提供过同类产品供货服务。

7、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000万元及以上。

(包件一、二要求工装供货业绩;包件三要求皮鞋供货业绩)

3.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如下条件:

投标人

资格要求

代理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出具的合法授权证书。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90%。

5、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为1家大型集团企业或政府机关提供过同类产品供货服务。

6、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1000万元及以上。

(包件一、二要求工装供货业绩;包件三要求皮鞋供货业绩)

7、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商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2)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产品生产经验。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中3个包件投标,可中3个包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高速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202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包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92083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9209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高速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邮政编码:250098

人:王先生

   话:0531-89250229

   真:0531-89250094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