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21通用泊位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2016-08-30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70057663419-6201502F040895

项目名称

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21通用泊位工程

项目所在地

潍坊市

建设性质

新建

招标备案号

JL201608133-AWJBA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JL201608133

招标类别

监理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立项文号

鲁发改铁路﹝2015﹞562号

项目法人单位

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综合评标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单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365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评标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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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21通用泊位工程位于位于中港区港池南岸,建设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和相应配套设施,共建设码头岸线535m,形成陆域42.5474公顷,设计年吞吐量为600万吨 。招标范围:对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21通用泊位工程施工图(包含但不限于港池疏浚、地基处理、码头工程、围堰及护岸工程、疏港道路工程及堆场、陆域形成、临时工程、部分辅助建筑,电气、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的预留预埋、照明、电气及控制系统设备、通信及导助航设施等土建及安装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监理服务期(其中施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标段划分

1. 标段名称: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21通用泊位工程监理,标段号:JL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535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21通用泊位工程监理
(JL1)

1、招标内容: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21通用泊位工程位于位于中港区港池南岸,建设2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和相应配套设施,共建设码头岸线535m,形成陆域42.5474公顷,设计年吞吐量为600万吨 。 2、招标范围:对潍坊港中港区东作业区#20、#21通用泊位工程施工图(包含但不限于港池疏浚、地基处理、码头工程、围堰及护岸工程、疏港道路工程及堆场、陆域形成、临时工程、部分辅助建筑,电气、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的预留预埋、照明、电气及控制系统设备、通信及导助航设施等土建及安装项目)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阶段实施全过程监理。

资质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的能力。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1项2万吨及以上码头监理业绩。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

1.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或破产状态; 2. 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 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国家有关部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4. 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5. 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若有)和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无不良记录的; 6. 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为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必须为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为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必须持有交通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打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6-08-31至2016-09-0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 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业绩合同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9-27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7. 补充信息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山东高速交通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北海路与民主街交叉路口南300米路西交通大厦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信龙奥九号2号楼25层

邮政编码

261057

250101

联系人

李先生

董玉辉

电话

0536-7532973

13791075898

传真

0536-7532971

0531-82389069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16-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