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财务系统硬件设备优化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2016-04-2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C财务系统硬件设备优化升级项目已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集团公司NC财务系统优化升级所需小型机的采购,配套操作系统安装、数据库安装及迁移、HA软件安装调试与并联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与上述相关的供货、运输、安装、更换、开通、测试、验收、培训、技术文件和缺陷责任期等全部内容(技术规格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包件,包件划分情况见下表:
包件 |
项目位置 |
主要内容 |
1 |
济南 |
NC财务系统硬件设备优化升级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信誉良好。
3.1.2经营范围涵盖所投产品,小型机及存储设备必须拥有所投品牌厂商对项目的原厂授权。
3.1.3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个100万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1.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不少于1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均可对上述包件中1个包件投标,可中1个包件。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021室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8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9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20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4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5家时,重新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山东高速大厦
邮政编码:250098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31-89250229
传 真:0531-89250094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