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1.827MW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6-0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高速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1.827MW分布式光伏项目 已具备招标实施条件,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山东高速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1.827MW分布式光伏项目10对服务区内太阳能光伏组件设备的供货、现场安装指导、保修及技术培训。根据项目进度分批次分别供应各个服务区内光伏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研发和制造企业。

3.2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应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具备不低于1GWp的年生产能力。

3.3投标人投标产品设备需具有国家指定认证机构出具的金太阳认证证书(CGC认证或CQC认证)。投标产品设备需获得有CE、TUV、UL三项国际认证认证报告(至少其中两项)。投标产品设备需满足IEC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认证证书中,认证单位需与投标人严格一致,且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否则证书视为无效。

3.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认证体系、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产品需满足IEC相关规范要求。

3.5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亿元及以上。

3.6投标人在近两年(2014-2015年)内,产品设备国内累计出货量不低于500MW。

3.7投标人能为本项目配备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本招标项目需要的服务支持团队,团队人员需包括项目经理、现场服务人员、培训人员等。

3.8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3.10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3.1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_3_月_4_日至2016年_3_月_8_日,每日上午_8:30__时至_11:30_时,下午_13:00_时至_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持授权委托书进行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业绩       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另行通知,以招标文件为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另行通知,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至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山东高速集团网站上(http://www.sdhs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高速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东关大街121号    地     址: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11层

联 系 人: 宋工              联  系  人:聂工、宋工

电    话: 0531-86410099          电     话:0531-55569880\55569857

 

2016年3月4日